索引号: NB(略)/(略)-00057 |
信息分类: (略) |
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略) |
发布机构: (略) |
成文日期: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名称: 批复项目公告:安徽鑫凯睿科技有限公司鑫凯睿智能设备及高端注塑件生产建设项目 |
点击量: |
文号: |
关键词: |
批复项目公告:安徽鑫凯睿科技有限公司鑫凯睿智能设备及高端注塑件生产建设项目
经审查,我局对安徽鑫凯睿科技有限(略)决定。根据《中(略)第一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略)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文件名称:(略)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号:(略)
发文日期:(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略)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略)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鑫凯睿科(略)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