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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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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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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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茂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茂县2(略)(茂县202(略))
项目业主 茂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略)
招标人 茂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略) (略)
招标(略)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略)
开标地点 标室01(汶川) 开标时间 2024-04-24 09:(略)
公示期 2024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略).0000
流标 流标
流标原因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其他投标人(除中(略))的评审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
认定为(略)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略)
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
响应招标文(略)
题等)
综合评审得分

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未填竣工(交工)日期的业绩为正在实施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无 单位:无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略)
行业主管部门: (略)
*异(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略),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略)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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