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三号 (略)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省第八地质大队 **州**市三岔口东路10号 785,0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省地质工程(略) **省**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大厦401 63(略).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省**市长安中路40号 (略)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四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四县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615,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省第八地质大队)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五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五县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略)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略),坚持(略),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略),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略),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略)。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略),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略)。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785,0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四县市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略),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略)。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略),重点督(略),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略),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略)。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略)。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略)

合同包4:

服务类(**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四县市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略),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略)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略),自动化(略),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略),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略),督促指(略)。 4、根(略),重点督促指(略),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略),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略),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略),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略)。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略)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略),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略)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略),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红、苏剑(采购人代表)、苏文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略)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人民币9000元,第二包:人民币12000元,第三包:9500元,第四包:11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九、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8
中标通知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