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平桥乡卫生院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元整(小写:(略).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风冷多联机空调室外机SWJ-WD-01、风冷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 SWJ(略) SWJ-WD-03、多联机空调室内机 NJ-32(制冷3.2KW)等 品牌:(略) 规格型号:GMV-950W/J(GMV-335W/J+GMV-615W/J)、GMV-1515W/I(GMV-45OW/J+GMV-450W/J+GMV-615W/J)、GMV-(略)(GMV-615W/J+GMV-680W/J)、GMV-NDR32P/B1等 数量:(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略)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龙河中路徽盐龙湖湾23栋2101室,联系电话:(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略)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的时(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龙河中路徽盐龙湖湾23栋2101室
联系方式:(略)
3、(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