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连江县筱埕镇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建设工程(**县筱埕镇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24.****.15

****中心建设工程(**县筱埕镇应急避难场所)(施工)

补疑文件(一)

各投标人:

****中心建设工程(**县筱埕镇应急避难场所)(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答疑

1、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地址已变更完成,其他企业证件名称、地址正在变更当中,****公司可以正常参与投标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2、投标须知前附表2.4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与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总价合同存在冲突,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合同形式。

答: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投标须知前附表2.4合同价款形式 单价合同 更改为: 总价合同。

3、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根据闽建筑〔2022〕10号-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二、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1、专用合同条款3.7和投标函附录第2点履约担保金额更改为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其他条款不变。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 其他增加34.2.20、招标人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中相应的内容或数据一致。如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与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的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与其XML格式文件中相应数据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中的数据为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日期:2024年 5 月15 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5
信息变更
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连江县筱埕镇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