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 ****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回族****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项目概算(万元): | 16300.300000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330.48平方米(约75.50亩), 总建筑面积为29449.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864.73平方米,地下584.8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2座,****中心、消防水池、门卫、围墙、室外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1-1#厂房地上1层,为单层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18906.22平方米。柱顶高度12.80米,单跨跨度27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12.50米。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2#厂房地上1层,为单层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9503.34平方米。柱顶高度13.90米,单跨跨度24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13.60米。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基础为: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动力中心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025.12平方米(其中地上440.32平米,地下584.80平米),为单层公共建筑,地上功能为消控室兼监控室、柴发机房、变配电室、弱电总间等,地下功能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控制室、消防水池、蓄水池等。建筑总高度6.00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5.10米,女儿墙高0.60米。结构形式为:地上、地下部分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01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建筑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由招标****委员会 8. 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330.48平方米(约75.50亩), 总建筑面积为29449.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864.73平方米,地下584.8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2座,****中心、消防水池、门卫、围墙、室外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1-1#厂房地上1层,为单层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18906.22平方米。柱顶高度12.80米,单跨跨度27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12.50米。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2#厂房地上1层,为单层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9503.34平方米。柱顶高度13.90米,单跨跨度24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13.60米。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基础为: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动力中心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025.12平方米(其中地上440.32平米,地下584.80平米),为单层公共建筑,地上功能为消控室兼监控室、柴发机房、变配电室、弱电总间等,地下功能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控制室、消防水池、蓄水池等。建筑总高度6.00米,其中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5.10米,女儿墙高0.60米。结构形式为:地上、地下部分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